一、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编写。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旅投集团是丽江市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其通过全资子公司景区公司间接持有丽江旅游 5.81%的股份。雪山管委会经与旅投集团协商一致,双方自愿形成一致行动人, 并签订 《一致行动协议》,据此雪山管委会与旅投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职责范围:依法承担玉龙雪山景区的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和严格责任;负责玉龙雪山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解释、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玉龙雪山景区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景区资源档案,依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管理景区资源;牵头玉龙雪山景区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玉龙雪山景区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管理工作,对投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有偿服务;负责玉龙雪山景区的旅游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旅游服务体系,实施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审批玉龙雪山景区内的旅游服务项目,核发《风景名胜区准营证》; 负责玉龙雪山景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及《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前置审核工作和项目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玉龙雪山景区内从事影响生态和景观的活动进行审核,依法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活动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玉龙雪山景区旅游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景区事故应急处理体系;负责玉龙雪山景区的招商引资及品牌建设工作;负责对玉龙雪山景区内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和处罚;协助玉龙雪山景区所在地的党委、做好景区居民的生产生活、社区治安管理、防疫、消防、工商、税务等工作;承办丽江市人民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营范围:旅游文化产业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股权投资;经市授权管理经营市级国有资产;开展资本运营、资产重组相关业务;非金融性资产管理;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从事新城开发、老城;旅游项目 的土地开发及城市基础设施、公益设施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旅游景区、旅游生态农业、旅游创意产业项目开发投资经营;旅行社业务、景区门票订票的收费管理、房屋租赁、扶贫项目综合开发(包括易地扶贫)。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署日,雪山管委会持有雪山公司 45.64%股权,雪山公司持有丽江旅游 15.73%股份。 旅投集团通过景区公司持有丽江旅游 5.81%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情形。
华邦健康增资山峰公司后合计持有雪山公司 54.36%股权,导致雪山管委会不再控制雪山公司 。
依据丽江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将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人员和资产整体划转的批复》(丽国资复[2018]2 号),雪山管委会将持有的景区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旅投集团 。
上述权益变动后,雪山管委会控制丽江旅游的权益为 0,一致行动人旅投集团控制的丽江旅游的权益为 5.81%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会减持其在丽江旅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未来 12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增加其在丽江旅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 旅投集团通过景区公司持有丽江旅游 5.81%股权。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雪山管委会持有雪山公司 45.64%股权,山峰公司持有雪山公司 20.50%股权,华邦健康直接持有雪山公司 33.86%股权,雪山管委会为雪山公司第一大股东,雪山公司持有丽江旅游 15.73%股权。雪山管委会通过景区公司持有丽江旅游 5.81%股权。 雪山管委会合计控制丽江旅游 21.54%股权,为丽江旅游的实际控制人。
2017 年 11 月 27 日 , 华邦健康以 5,241.60 万元人民币认缴山峰公司的新增600 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华邦健康持有山峰公司 56.23%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山峰公司持有雪山公司 20.50%股权, 华邦健康直接持有雪山公司 33.86%股权,华邦健康合计控制雪山公司 54.36%股权。 上述股权变动导致雪山管委会不再控制雪山公司,使得雪山管委会在丽江旅游权控制的股权比例由 21.54%下降到 5.81% 。
依据丽江市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将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人员和资产整体划转的批复》(丽国资复[2018]2 号),雪山管委会将持有的景区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旅投集团 。
上述权益变动后,雪山管委会控制丽江旅游的权益为 0,一致行动人旅投集团控制的丽江旅游的权益为 5.81% 。
2017 年 11 月 28 日,雪山管委会收到雪山公司《关于对山峰公司股权结构变更情况的通报》, 获知 2017 年 11 月 27 日华邦健康通过增资的方式变为山峰公司的控股股东。华邦健康通过山峰公司间接持有雪山公司 20.50%股权,加上直接持有雪山公司 33.86%股权,合计持有雪山公司 54.36%股权。因山峰公司本次增资的相关事未告知雪山管委会,故雪山管委会未能提前对华邦健康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合理调查和了解。
考虑到丽江旅游目前运营的资产和业务属于丽江地区的核心资源,后续资源的整合开发离不开当地的支持,丽江旅游在雪山管委会的管理下有利于公司未来的经营稳定和持续发展,雪山管委会与华邦健康及张松山就雪山公司及丽江旅游的后续股权事宜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为此华邦健康与张松山作出以下承诺:
“为丽江旅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华邦健康同意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的未来十五个月内维持丽江旅游现状,不对丽江旅游的现有业务、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员工聘用计划、分红政策、组织结构、经营计划等进行调整或改变。
基于丽江旅游长远发展需要,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允许转让后的六个月内,在以下条件成就时,华邦健康同意将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丽江玉龙雪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雪山公司”)合计 54.36% 的股权依法转让给丽江玉龙雪山省级旅游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玉龙雪山管委会”)或玉龙雪山管委会指定的第三方。
2、华邦健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控制的雪山公司 54.36%股权转让给玉龙雪山管委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的具体方案。
三、张松山先生同意在华邦健康未来审议本承诺函所涉及的转让雪山公司54.36%股权事项时投赞成票。 ”
若雪山管委会顺利获得雪山公司 54.36% 的股权, 与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丽江旅游 21.54% 的股权, 在丽江旅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下,雪山管委会将可能重新获得丽江旅游的控制权。
截至日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付上市公司 33 万元, 系丽江旅游及下属企业向雪山管委会缴纳的经营押金, 款项性质为经营性往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近期的平均成本为8.47元,股价在成本上方运行。空头行情中,目前反弹趋势有所减缓,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股资金方面呈流出状态,投资者请谨慎投资。该公司运营状况尚可,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投资者可加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