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自6月1日起,除品和第一类药品外,取消原制定的药品价格(包括二甲双胍缓释片)。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让群众用上价格低、疗效好的药品,减轻群众负担。
网友投诉“同名同剂量同厂家药医院和药店价格相差四倍”的回复
8月25日,洛阳网《百姓呼声》网友发帖,投诉称:2015年8月7日在二局二公司医院购买悦康药业的0.5g、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一瓶,价格为14.81元。今天上午在相邻约二百米的好一生药店购买与上完全一样的药,偶尔发现为3.3一瓶,不足医院的1/4。去医院问原因,相关人员态度恶劣,也确认了两种药完全一样,说医院的药是经过招标定的价。我不相信招标采购的药会相差4倍多。请相关部门落实解决。
发改委通过《百姓呼声》平台及时回应人:关于“辞退工作后我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的受理情况说明如下:
尊敬网友,您好:现就您反映的二甲双胍缓释片医院和药店价格差距很大答复如下:5月份,国家发改委、卫计委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自6月1日起,除品和第一类药品外,取消原制定的药品价格(包括二甲双胍缓释片)。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让群众用上价格低、疗效好的药品,减轻群众负担。因此,您多问多看几家药店,选择质优价廉的药品。
该问题已经和反映人进行了电话沟通,反映人表示理解。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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