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云溪农耕休闲有限公司”在岳西县莲云乡长生村陈冲组八斗湾的集体土地上建造四层楼房,该公司系方琴、王方为两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所建楼房用于旅游接待服务及住宿经营活动。但是该房在建设过程中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等法律事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举报人多次向岳西县莲云乡、莲云乡国土所、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其莲云乡所反应该问题,各部门相互推诿,均表示该项目为招商引资自己处理,无奈,举报人只得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请求贵局向岳西县城乡规划局了解情况并责成岳西城乡规划局尽快依法处理,否则该该未批先建工程一旦出现类似2008年杭州地铁坍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规划部门难辞其咎
您所反映的岳西县云溪农耕休闲有限公司在岳西县莲云乡长生村陈冲组进行违法建设情况,已经岳西县城乡规划局核实,项目确实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按部门职能分工,岳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于2018年7月31日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并对该公司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查处。
林雪 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