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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北镇公墓乱象遭 民政局党委被免职

※发布时间:2016-3-11 12:27:34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

  4月4日央广网曾发出报道称,北镇多家公益性公墓超面积、超定价、跨地域非法经营,还有民政局干部当起了公墓老板。其中一家公益性公墓,还涉嫌挤占烈士陵园用地。

  国务院颁布的《烈士条例》中明确,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

  报道中还提到,北镇市一家公益性公墓,公开对外经营。记者调查发现,以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案件为职责的民政部门,领导干部一手拿着国家财政的工资,一手做着自己明知违法的买卖。

  在挂着一个“公益性公墓”牌匾的龙岗福园前,当地一位自称与龙岗福园过从甚密的“风水先生”说,大老板叫潘国鼎。是北镇市民政局的干部,民政局稽查大队的。

  而北镇市民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也,潘国鼎,就是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的负责人。

  早在去年,当地北镇的公墓乱象时,民政局局长才国忠就曾在上公开:我们的殡葬管理所也加大了处罚力度,下一步我们要进行专项整改,要专项治理。

  然而,清明前夕,记者以买墓者的身份找到民政局,才国忠局长却充当起了买墓者与潘国鼎的中间人。

  才国忠:潘所长那儿挺有龙脉的,特别好。你最高能给多少价?

  记者:我们也不懂啊,就听局长您的吧。

  才国忠:那就4万块钱吧,最低价了啊。

  中国殡葬协会会长戚学森表示,公益性公墓的管理上,有明确的性:墓穴的经营,农村的公益性公墓,这些主要是面向农村居民,它不能向城市居民出售。不允许向本村以外的居民出售。出售就是违规,这是国家殡葬条例和公墓管理办法明确的。

  北镇市民政局党委被免职

  昨日,辽沈晚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相关人员已经被处理。北镇市10日依程序免去了才国忠北镇市民政局党委的职务。北镇市办公室主任赵宏亮表示,北镇市民政局党委、局长才国忠,在公益性公墓整治和监管上工作不到位,存在失职错误,4月10日经北镇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其北镇市民政局党委职务,提名免去北镇市民政局局长职务。将根据调查结果,对其进一步追究党政纪责任。

  北镇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潘国鼎,利用手中获得公益性公墓审批手续,并牵头组织人员参股修建公益性公墓,已严重违纪,4月10日由北镇市民政局党委撤销其北镇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所长职务。

  同时,潘国鼎不能履行自身职责,致使北镇市公益性公墓违规经营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监管和,4月7日北镇市检察机关已对其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对其刑事,目前检察机关正在审理。

  至于涉案的其他人员,北镇市办公室主任赵宏亮表示,还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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