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下寨镇95岁高龄的胡老太日子着实不好过,仅有的低保款被转账至已离婚的儿媳处,近日,在大荔法院羌白法庭的调解下,老人得到了应有的款项。
今年已经95岁高龄的胡老太晚年颇为坎坷,老伴早已去世,儿子多年下落不明,家里只剩她和儿媳杜某带着两个孙女相依为命。2015年,眼见丈夫杳无音讯,生活无所依靠,儿媳杜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公告程序判决准予离婚。
婚虽然离了,但后续问题却接踵而至。胡老太一家现在还在一个户口内,且是低保户。而整户的低保补助款是由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发放到一张银行卡内,该卡一直由杜某保管持有,杜某离婚后不再赡养胡老太,致使胡老太基本成忧。无奈之下,胡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杜某返还其应得部分的低保款。
该柳晋阳案由大荔法院羌白法庭承办。拿到案件后,承办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原、被告,由于胡老太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法庭数次前往胡老太家进行谈话,胡老太对于低保款具体应按什么比例分割并不清楚,只说大概是3000元左右。
为了使案件得到处理,承办依职权从相关部门调取了低保发放名单等文件,了解到低保补助款在2016年第二季度之前均按季度发放,在此基础上,法庭从杜某离婚之日计算至庭审之日,得出胡老太应得低保款为2436元,同时又从信合银行调取了低保卡的低保发放记录,彼此印证无误。最终,为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法庭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杜某返还原告胡老太低保款共计2436元,这一结果也得到原被告双方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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