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才〔2007〕184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青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职位,按县人武部审核确认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的人数参加考试。
1.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17年5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职位丽水市户籍或生源可报考,详见附件一备注一栏);
5.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对象为:本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
6.截至2017年5月19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2017年5月19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1.思想素质好,中国的领导,能贯彻党的线.,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1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间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6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间出生);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职位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6年5月19日至1999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名期限(2017年5月19日9:00-5月24日16: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名(暂不缴费),并在2017年5月24日16:00前将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明交至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府大院内)公务员管理科,经审核确认后可免除考试费用。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关于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人事考试网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的一律无效。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招聘的职位,由县人武部参照《驻丽部队干部家属安置考核赋分办法》进行考核量分,以笔试总成绩+考核量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并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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