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03377)发布公告,就此前非全资附属盛洋投资(00174)向附属盛美发行13亿股可换股优先股。1月26日,盛美与盛洋订立第二份补充契据,订约方同意修订可换股优先股的若干条款。
根据公告,订约方修订可换股优先股的若干条款包括将兑换期提前至紧随修订生效日期后首个营业日下午三时正开始;将兑换价由3港元增加至6港元;及将按非累计浮动年利率计算的可换股优先股应付股息调整为按固定年利率3%计算。
远洋集团表示,透过为盛洋集团提供强大的资本基础,公司一直支持盛洋集团发掘多个投资机会,包括专注于海外市场的基金投资及╱或其他新投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