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外语语种。其中外国语言文学为省级一流(重点)学科,应用语言学、法语语言文学等学科为市级重点学科;朝鲜语、英语、法语、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或新兴特色专业。
学校是联合国学术影响组织。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特色战略,国际合作办学显著。2013-2015年学校连续三年在浙江省其他本科院校国际化总体水平排名位居第1名。目前学校与18个国家和地区的67所大学或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新闻学、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或研究方向与互联网相关的学、历史学、文艺学等相关专业
1、引进人才符合绍兴市人才引进条件的(对国家和省“国家高级人才计划”“万人计划”人才、省特级专家、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可享受市给予的为期5年专家津贴。
3、C层次(正高)人才根据前期享受相应教授二至四级岗位年薪。C层次(副高)人才根据前期享受相应副教授五至七级岗位年薪。
2.子女入学:学校配有教学设施先进的双语幼儿园;符合绍兴市人才政策的教师可享受绍兴市教育绿卡。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职业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身心健康。
稽山领军学者岗位,定位于国内外学术造诣深厚、科研组织协调能力强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岗位入选者必须对本学科发展具有深邃的洞察力和建设构想,能带动团队和整合资源对学校的学科发展起到领军作用,带动我校一流(重点)学科或重点建设学科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
稽山领军学者一般应是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国家高级人才计划专家(创新)等学科领军人才。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取得过国内外同行专家的高水平科研业绩或教学业绩,能继续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突破性、标志性,在我校科研、教学方面起到示范和榜样作用。一般应是全国985、211重点大学学科带头人,或双一流建设院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学科(专业)带头人,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等。
(3)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大项目2项及以上;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国内一级出版社的学术专著或学术译著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篇,最多可替代1篇),其中权威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4)有特殊业绩者,如获得国家级科研/教学;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教学二等及以上,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状况,熟悉高等欲女经教育规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对学院、学科发展有深入见解和前瞻思考;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深厚,取得国内外同行的学术成就;具备带领本学科、本学院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具有相关学科主干专业背景,应有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担任相关院、系或相关处室负责人的任职经历,社会活动能力强,有良好的管理口碑,业界知名度较高。
(4)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项目2项及以上;主持编写并出版国家规划教材1项及以上或发表一级及以上期刊论文3篇及以上(国内一级出版社的学术专著或学术译著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篇,最多可替代1篇;两篇C刊论文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篇,最多可替代1篇)。
(5)有特殊业绩者,如省部级第一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者,或兼任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及以上职务的,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提升现有学术队伍并引领他们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3)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及以上;发表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国内一级出版社的学术专著或学术译著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篇,最多可替代1篇)。
(4)有特殊业绩者,如省部级第一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者等,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小语种专业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提升现有学术队伍并引领他们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3)小语种教师应在国内外知名院校或外语类高校担任过系主任及以上职务,在学科专业建设上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
(4)非小语种教师至少主持过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及以上,发表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国内一级出版社的学术专著或学术译著可替代一级期刊论文1篇,最多可替代1篇)。小语种教师至少主持过2项省部级项目及以上,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
(5)有特殊业绩者,如省部级第二层次以上人才工程资助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学者等,可酌情放宽相关条件。
(2)副高职称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正高职称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小语种专业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3)正高职称教师要求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副高职称教师要求主持过厅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C刊论文不少于1篇)。小语种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
(3)具备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在我校认定的一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者或在我校认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者(以上均要求第一作者)。
(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情况);
(2)应届毕业生请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者应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可应聘成功后提供);
相关材料请发送至越秀人事处邮箱:或各学院邮箱,邮件主题: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也可通过来函、传真、电话等方式与人事处或各学院联系。学校会尽快予以回复,并联系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