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莹黄菊自杀真相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人租金周期)高风险经营模式开展诈骗行为,最终导致房东租金收不回来,租客房财两空,数以万计群众利益受损。为加强风险防范,避免经济损失,广州市
房东、租客应选择经营规范、市场信誉度高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租赁住房。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及投诉纠纷情况,多渠道了解其市场口碑和客户反映,判断企业经营状况,接受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名单的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房东在委托企业经营租赁住房或租客租房过程中,应多方了解周边或同地段住房的市场租金价格,克服小便宜的心理,企业“高进低出”(如收房价4500元/月,租房价2800元/月)、“长收短付”(如对房东月付,要求租客季付、半年付、年付)带来的风险,避免企业“爆仓跑”遭受损失。房东将住房委托给企业时,对委托价格明显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提高,切勿被过高租金所吸引,以免未来既收不到租金又收不回房屋;租客租赁住房时,对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的,要慎重;各租房平台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对存在高风险行为(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虚假房源等)的企业应合作或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租客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其中的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条款,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要警省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租金或租金大幅优惠的宣传,切勿配合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建资金池,降低自身权益受损风险。
租客支付房租和押金时,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款项。当出租方为企业时,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企业账户、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租金贷”是住房租赁金融市场的产品,租客承租房屋时,要注意查看租房合同中有无“租金贷”、“租房贷”、“房租分期”、“分期付”等相关条款,是否需要额外签订相关贷款补充协议等,对需要手持身份证拍照的行为谨慎问清用途,避免“被租金贷”,陷入贷款不易取消、出现逾期失信等风险。确实需要使用“租金贷”时,贷款人应合理评估自身还款能力,自愿申请“租金贷”,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不得或租客使用“租金贷”,贷款人应与信誉良好、规模较大的贷款银行签订单独的贷款合同,并仔细阅读贷款合同内容,贷款合同不应嵌入租房合同中。
租客租房时,应仔细查看所承租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信息,避免租赁属证明的住房,此类住房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无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会对后续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积分、随迁子女入学、提取公积金等公共服务造成影响。对于租赁企业或经纪机构委托的出租房源,租客要主动要求查看房屋业主(房东)与该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或租赁合同,了解房东委托房源的期限、房租支付方式等信息。
签订租赁合同时,推荐通过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载和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可有效预防和减少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租赁当事人的权益。签署合同前,务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出租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对违约责任、押金退还等的约定要清晰,切勿在空白合同上签字盖章。同时可对“高进低出”、“长收短付”、 “租金贷”等风险经营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约定。
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恪守执业准则,对提供非正常高佣金委托收房、出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格外提高。
在合同约定期内,房东、租客要与其签约的租赁企业保持联系,密切关注企业租赁行为,一旦发现企业有不良经营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