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人员“结婚难、生育难”等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今日下午召开的市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市各区至少要开设一个公共集体户,今后,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处落户的人员,可在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区开设的公共集体户落户(越秀区公共集体户只供实际居住在该区的相关人员落户),户内人员可享受相应管理服务。
市发改委副主任陈浩钿表示,户籍管理中的集体户有4个类型: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集体户、学生集体户、驻穗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是前两种还解决不了,用来“兜底”的办法。全市人力资源集体户大约有10万人左右,其中落户南方人才市场的有66240人。此前,这类集体户在结婚、生育、子女上学等方面出现有些困难。
《方案》确保有本市户口或符合本市入户条件、但按现行登记入户地址顺序仍无法落户的人员顺利落户,同时有效减少人户分离对相关服务管理的影响,并为有序解决公共集体户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等问题及时提供人员信息。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集体户的人员,可选择分流到工作地或居住地所在区公共集体户,其他集体户相关人员按现行管理。
《方案》明确,各区根据实际,至少设立一个公共集体户,由门做好相应业务指导。设立公共集体户涉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问题按现行相关执行,其中公共集体户子女的义务教育由所在地区统筹解决,或按市教育局有关政策解决;涉及计生服务管理问题,依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挂靠人员办理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服务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计生发〔2014〕27号)等有关文件执行,防止出现集体户人员“结婚难、生育难”问题,公共集体户承办主体需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及时提供户内人员相关信息。 (广州日报记者 杜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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