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00万人次以上,努力实现10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省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扶持农民工创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等方面推出26项举措,旨在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服务工作。
根据《意见》,到2020年,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00万人次以上,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工资基本无拖欠;努力实现10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未落户的也能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为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目标奠定基础。
《意见》提出,扩大服务业吸纳农民工就业容量。以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积极承接食品、纺织、服装、轻工、电子、医药、机械和装备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专业园区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
为扶持农民工创业,河南省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扶持政策实施范围,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将农民工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相结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农民工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积极组织创业农民工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开展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为确保农民工实现安居乐业,河南省将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以稳定住所、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中小城市户口迁移。郑州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基准条件,制定具体落户标准,向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意见》要求,输入地要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各地要降低农民工子女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努力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在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接受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河南省城市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免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值得关注的是,河南省对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园工作将给予励补助,还将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具有河南省流入地正式学籍的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高考,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