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彬 通讯员 )年会上抽中特等,公司不兑现,员工将东家告上法庭。今天上午,朝阳法院首次审理此案。判被告履行中承诺,张先生获赔教育费用22000余元。
2008年1月19日,公司举行新年年会,并按惯例进行抽,作为对职工的年终励。项分5个档次:纪念为奥运门票;三等为苹果mp3;二等为数码相机;一等为笔记本电脑;特等为“史泰博—中国教育基金”,即公司负担获人员子女从获当年起至研究生毕业的全部教育费用。
然而公司并没履行兑承诺,张先生多次拿着孩子的教育费用找相关负责人兑现,公司都以各种理由。
2010年11月,张先生离开该公司,要求公司履行兑承诺更加困难。张先生认为抽活动也是合同的一种,当事人应该诚信恪守。被告认为“史泰博—中国教育基金”是总公司年会上宣布设立的,并非其公司设立,公司不应成为本案被告。特等内容仅是赠与意向,赠与的具体金额、种类、支付方式均不明确,合同关系不应成立。
法院审理后认为, 原告符合该福利待遇设定的条件,被告应兑现承诺,负担张先生子女相应的教育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