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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工商质监局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6-1-20 20:44:12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2015年,市工商质监局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分解2015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六政办〔2015〕13号)要求,结合机构改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较好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年初,根据机构,工商、质监两局合并后的实际,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并下设配备专门人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同时确定1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相关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从体制上确保了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落实。根据《六安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分解2015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六政办〔2015〕1)和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及时制订并下发了《2015年六安市工商质监局政务公开主要工作及责任分解》,对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分类说明和强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科室负责制,明确公开范围和程序,加大了信息和政务公开力度。

  (二)完善工作制度。我局根据机构后的工作职能,重新编制、调整了《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监技术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制度、非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投诉受理举报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评议制度、统计报送制度、舆情风险评估制度、政策解读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了全局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效促进了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规范化轨道。

  (三)创新公台。为适应机构调整后的新职能,统一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及时调整了市信息公台,将原市工商局和质监局信息公台整合为新的市工商质监局信息公台,完善公开目录和栏目归类。重新开发了《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并于年底开通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在信息公开的运用,大大提高了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实时性和广泛性。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一是积极推行并公开市级行政清单制度。年初,根据机构调整后的新职能,我局组织专人全面清理编制了新的工商质监局行政清单和责任清单计293项,“两单”涵盖了工商、质监全部职能,规范了行政事项。并已按要求及时在本局门户网站和市信息公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二是及时发布完善服务指南。两局合并后,我局即对本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职能等内容开展梳理,并按照统一的格式做了规范,统一制作了办事指南、流程图、表格,细化完善了各项业务办理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并在本局门户网站和市信息公台公开发布。三是制定运行监管细则。根据《安徽省人民关于印发安徽省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安徽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制定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37号)要求,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市局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细则,明确监督管理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目前有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抓好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紧紧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积极构建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信用监管为核心、信用约束为目的的新型监管体系,并同步开展了信用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共有132664户市场主体完成了2013年度年报公示(其中企业21298户完成年报,年报率达89.54%;个体工商120466户完成年报,年报率达95.40%)。共有167937户市场主体完成2014年年报公示,(其中25689户企业完成年报,年报率达86.40%,136583户个体工商户和566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年报,年报率分别达95.54%和88.28%。

  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我局有序部署开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因未按期限公示企业年报、未按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为2013户,并向社会公示。根据企业申请分8个批次依法将97户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

  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2015年我市“守合同重信用” 单位国家级17户,新增3户;省级120户,新增13户;市级261户,县区级100余户。

  3.抓好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除依法需要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都主动、及时公开了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种类、依据、结果等,今年先后在市信息公开公示行政处罚案件43件,其中涉及假冒伪劣和知识产权案件28 件。

  4.关注网络舆情,回应社会关切。今年来,先后5次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及时解决7起群众反应的问题,同时对3次电话反应的事项进行了妥善的处理。针对消费和电梯安全等社会热点问题,处理、回复市局门户网站各类咨询、投诉、举报110条,市网站百姓畅言栏91条,回复率100%,在部门信箱栏目回复7条,回复率100%。12315、12365共受理各类消费和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等6116件,投诉量同比增长67.1%,为消费者经济损失135.6万元。

  5.深化主动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下发了《六安市工商质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发文办理程序的通知》,对业务文件的产生、公开和发布作出了进一步的明确,及时公布、更新我市工商质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标采购、规划计划等基本信息。全年在市局门户网站更新发布各类信息1042条,市信息公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36条(其中业务文件信息78条,政策解读信息10条,人事及公务员考试录用信息24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14条,招标采购信息9条),发布量在市直部门中位于前列,已成为信息公开重要渠道、工商质监宣传重要载体、展示形象重要窗口。

  6.非主动公开情况。截止12月31日,全年未收到非主动公开信息申请。

  (五)认真做好提案议案办理。今年我局共承办14件提案,其中协办件 7件,主办、分办件7件。为做好提案的答复工作,我局安排专人负责,事实准确,用语贴切,内容符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格式规范,切实做到“出台”,即:办理答复政策依据不明确的不出台,能够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不出台,因受当前政策或条件暂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的不出台,没有当面协商答复意见的不出台,打印格式不规范的不出台。全部提前回复并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

  (六)运用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在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保障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工作中。我局主要以市信息公台和本局门户网站为依托。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对照《六安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暨省反馈事项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针对信息公台和门户网站内容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六安市工商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与此同时,积极创新方式和机制,完善网上工商信息公示和网上办事功能,使局长信箱、在线咨询、投诉等互能的运行更加顺畅,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积极开展消费安全宣传、投诉、举报。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电视直播晚会,发送消费公益短信10万条。对群众关注的电梯安全等热点问题开展大型街头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咨询台和电梯安全知识展板,现场接受百姓有关电梯安全知识咨询,发放电梯安全知识册2000余份。结合新《消法》和新《广告法》的实施和及“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加大了宣传力度,提升了政务公开的内涵。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局在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还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性不够。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或重大决策过程中公开及时性不够,多为文件制定后再公

  开。

  (二)新运用有待加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平台开通时间较晚,发布内容较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在信息公台中“新闻发布会”栏目中“计划安排”仍为空缺。

  三、2016年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补差补缺。对照《2015年度六安市市直及垂直管理部门政务公开网上测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以及信息公开要求,对还没有及时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及时完善相应栏目和相关内容,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决策过程中,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及意见征集工作,同时加强新宣传,结合年报工作把政务微博和微信推广给企业,积极发挥新宣传作用。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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