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17),并于2017年10月9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告编号:2017-021)。
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并于2017年10月1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172950)。根据全国中小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133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30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滁州华巨百姓缘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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