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安徽省六安市人民网2020年3月2日消息,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安徽平民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及哄抬口罩价格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六市监罚字〔2020〕16号。
1.当事人经营的标示生产厂家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次性使用口罩(飘安)”(规格:20只/包,批号:20191202、20200216)不是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为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12890.40元,违法所得5890.40元;2.当事人没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度,进货查验记录不线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口罩(飘安)”存在哄抬口罩价格行为,违法所得合计10085元。
元的15倍罚款193356元。对当事人没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度,进货查验记录不真实的行为作出如下决定:责令改正,给予。
元,其中销售“一次性使用口罩(飘安)”110只,违法所得198元,已在本决定书第一项违法行为中,实际应9887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30255元整。综上,以上罚没款合计梦见家里被盗:239388.4元。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第六条第一款钢塑土工格栅价格http://zzgccl001.51sol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