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22日讯 据报道,“”预算中心报告表示,志愿役军人子女教育补助比照公教人员标准,采取定额补助,但这与“教育部”所订定的“军人子女减免学费办法”的有出入,根据这项办法,军人子女只能减免学费的3/10。
报告说,以就读师大大学部文学院各学系学费1万6千6百90元(新台币,下同)为例,若照公教人员标准,军职人员每人可获补助1万3千6百元,如依“教部”,仅能减免3成补助5007元,两者差距近8千6百元。
“立院”指出,明年军人子女教育补助费用编列1亿7千余万元,志愿役军人子女就读小学、中学每人为五百5元;公私立高中、高职为1千5百元至1万8千9百元不等;专科学校为7千7百元至2万8千元不等;大学暨学院为1万3千6百元至3万5千8百元不等。
“立院”表示,军人子女的教育补助费用的“法源”为“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条例”第26条,条文军人子女就读中等以上学得减免学费,私校可由补助部分减免,“其办法由教育部定之。”
“教育部”订定“军人子女减免学费办法”,第明确,“现役军人子女就读公私立中等以上学校,得向学校申请减免学费十分之三。”军方的作法显然与“教育部”不合。
不过军方不认为何不妥,军方表示,教育补助费的编列是参照“全公教员工待遇支给要点”,该要点允许“军职人员得参照办理”之,因此军职人员可以参照各级行政机关学校员工子女的教育补助费标准来编列预算。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