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环保局相继成被告一胜一败,仍在持续,马市和县石杨镇八禁村丰村村民网络发帖被村支书连同天涯论坛一同起诉名誉侵权,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连环纠葛背后,究竟谁是谁非?期待司法早日给出答案。
2015年2月10日,和县八一老山石料厂负责人叶国龙将朱龙以“名誉侵权”将三村民以及天涯论坛告上了法庭。5月29日,和县开庭审理此案。
叶国龙起诉称,自2014年3月以来,被告朱龙、朱先明、续远花等多次在天涯社区的“百姓声音”上发帖,标题分别为“举报马市和县叶国龙八一老山石料厂违法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和县叶国龙八一老山石料厂环评造假、造成的重大污染”,“举报和县叶国龙八一老山石料厂非法占用林地、违法生产、环评造假”,“安徽和县八禁党支部叶国龙强占村民矿山并怕”等,其故意事实、事实或隐瞒,恶意损害叶国龙及其老山石料厂的名誉和声誉,不仅造成叶国龙很大的压力,也严重影响老山石料厂的生产经营活动。被告天涯论坛对上述发帖内容未经审查、核实,直接予以。
叶国龙上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以合理方式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5万元。
记者网络搜索发现,关于举报叶国龙的帖子的确存在于天涯论坛及百度贴吧等网络载体上,多为网名为“朱龙4321”的网友所发,举报人自称和县石杨镇八一行政村丰村村民朱龙,并留下了一个联系方式。
开庭当天,天涯论坛方面并未有人出庭,只是向法庭出示了答辩意见,称原告起诉主体错误,天涯论坛不构成侵权。
“叶国龙这是既想当又想立牌坊。”接受记者采访时,朱龙对村支书以“名誉侵权”告自己颇感意外并直言,“叶国龙搞的这个八一采石厂所占用的林地,和县根本没有依法征收,土地性质依然属于村集体所有,叶国龙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相关部门行政审批,违法毁林开矿确凿!他百姓在先,无奈之下村民才网上发帖反映,没想到,叶国龙竟然将我们和天涯论坛起诉到法院,太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其实因为与叶国龙及八一石料厂的纠葛,朱龙等村民已经在各法院之间奔波了好几个来回。
“采石厂已经侵占了我家20亩多的林地,不仅没有赔偿,而且还在继续。”村民朱龙说,从2003年开始,村民们陆续发现,村支书叶国龙在大规模开采之初,没有取得环评报告,就违规拿到了《采矿许可证》,并在后期补办男人断掌手相图解过程中,环评报告中《调查表》所签村民近一半以上都与村支书有亲戚关系,且还存在代签。
为了自身权益,村民先后举次,但收效甚微。最终,朱龙和村民们拿起来法律武器,相继将和县国土局和环保局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违法发放的《采矿许可证》和环评批复。
但和县认为采石厂不涉及朱龙使用或实际使用的土地,双方无利害关系,村民的诉讼主体不适格,驳回了朱龙和村民的起诉。
2014年底,马中院审理认为,和县环保局于2012年5月14日作出了批复:“原则上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报告书》的内容建设” 。但和县环保局在诉讼中未提供证明其在审批过程中,属程序违法。判令撤销一审法院行政判决,以及撤销该批复。
和县环保局不服判决提起再审请求。2015年5月27日,马中院驳回了和县环保局的再审申请。(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