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6月5日讯(记者 宇)独生子女也不一定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这看似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法律面前却未必如此。据广东发布微信号消息,前阵子该问题在“民生问答”栏目引发热议后,特地请到了广东省普法团孙敏律师答疑解惑。
孙敏,广东省普法团、《法律讲堂》主讲人、广东省律师协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广东省会律师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律师说》常年嘉宾。擅长家族企业财富传承与风险保障、继承规划及遗嘱、私人信托设立及执行、婚姻家事处理。
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咨询律师。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责任。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看甲男乙女是否立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其次,被继承人死亡的顺序和时间的先后直接影响继承分配,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咨询律师意见。
若没有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则按照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一般而言,若甲男乙女的父母先于他们去世,当继承发生时,他们的独生子将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当位于第一顺序的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时,甲男乙女的兄弟姐妹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的顺序和时间的先后直接影响继承分配,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咨询律师意见。一般而言,如果甲男乙女的父母先于他们去世,而甲男的孩子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当发生继承时,他可于第一顺序继承甲男乙女的遗产。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去世后,另一方再婚,且再婚对象带着孩子,那么这位继子和亲生子是否有同等继承份额?
我国《继承法》,继承中位于第一顺序继承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如果这位继子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其可与亲生子同样继承该继父母的遗产。
乙女侄女能继承么?乙女的父母、哥哥在乙女去世后也相继去世,其侄女能分担属于爷爷奶奶的那部分份额么?
首先要看乙女及其父母和哥哥各自是否立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如果都没有的话,那将相继发生各自的继承。被继承人死亡的顺序和时间的先后直接影响继承分配,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咨询律师意见。
继承发生后,每一位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都会面临同样顺序的分配。乙女的侄女不是乙女的顺位继承人,不能直接参与分配乙女的遗产。乙女的侄女也不能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但可以继承其父亲,即乙女的哥哥的遗产。而乙女的哥哥可能已继承其父母的遗产,乙女的父母又已继承乙女的遗产。通过这样,乙女的侄女可能间接继承乙女的遗产。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房产证作为房屋产权证明应当提交,但有其他足以证明房屋产权的,如法院、裁定书等,也可产生相同效力。具体情形可咨询公证机构或律师。
遗嘱必须表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人在场。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并且有两个以上人在场时可立口头遗嘱,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上述几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律师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律师后,律师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发生的时候公开遗嘱。